郜永红律师,男,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人,云南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曾在铁路、电力、粮食、社区等部门工作过,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工作经历,办理过大量的刑事案子,如: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盗窃... 详细>>
律师姓名:郜永红律师
手机号码:15912812468
邮箱地址:172920776@qq.com
执业证号:15301201010557796
执业律所:云南大合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云南省开远市灵泉东路开远一中下面约200米公交车站旁
现在网上存在很多的贷款平台,大家在贷款时直接会在手机上签订一份电子的借款协议。像支付宝当中也有一个贷款平台“蚂蚁小贷”,在这些类似的网络平台上签署的借款协议作为电子证据的效力问题一直备受争议。
一法院审判中认为,电子证据经过了严格审查后可以认定为有效证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证据方面也应该与时俱进。网络借款协议应归属于电子证据一类当中。
“蚂蚁小贷”上的借款协议属于电子证据,经过严格审查后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也即可以利用网络平台上的借款协议来行使债权。
相关提示:
1、虽然网络贷款协议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但是必须要通过正规平台来保证其效力;
2、未约定利息的借款协议一般法院不会支持其利息的请求;
3、债权人行使债权须在诉讼时效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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